关于做好我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2 00:00:00 浏览: 来源:
各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闽教学〔2016〕21号》要求,请各系在6月30日前完成2016届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登记工作。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中就业状态为待就业的学生均需做此项登记。要将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登记范围,按照《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登记表》(毕业班辅导员群共享下载),详尽登记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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