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2018年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5 10:58:27 浏览: 来源: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转发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委办〔2018〕11号)精神,由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会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南平市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与对象条件
1.2018年全市计划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800名左右,其中:
(1)从已报名申请并参加2018年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人员中选拔160名左右;
(2)从应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往届返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中选拔640名左右。
选拔岗位计划数全市统筹、统一安排。
2. 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志愿服务基层;
(3)品行端正,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5)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为大专以上学历;
(6)2018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选拔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省上统一选拔的2017届在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民政部门公开招募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等)以及南平市民政部门公开招募的2017届在岗服务的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
(6)南平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选拔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若要求的是全日制学历,即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5. 选拔对象的毕业证书及报考条件等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18年3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6. 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7. 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选拔工作程序
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确定考核人选、组织考核、提出拟选拔初步人选、组织体检、选拔初步人选公示、确定选拔人选、分配派遣、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此次选拔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由南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发布选拔公告,报名时间从2018年3月1日8:00起至3月10日17:30止,报考者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进行注册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报考“从已报名申请并参加2018年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人员中选拔”(单位代码001-010,岗位简章见附件1)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名。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将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南平市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报名申请表(应届毕业生填报)》(见附件2)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2018年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复印件一并扫描上传至网络报名页面的“文件上传”栏目。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选拔资格。
报考者填报志愿应注意:①南平市生源必须按生源地(即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报名;②外省市生源可自主选择一个县(市、区)报名;③报考者可在备注栏中说明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到其他县(市、区),未备注填写“服从调剂”的,视为不服从调剂。
因本类报考者在报考2018年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时已缴纳报名费,不再收取报名费。
(2)报考“从应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往届返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中选拔” (单位代码101-110,岗位简章见附件3)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名。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将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申请表,即:附件2《南平市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报名申请表(应届毕业生填报)》或附件4《南平市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报名申请表(往届毕业生填报)》,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于2018年3月10日前一并扫描上传至网络报名页面的“文件上传”栏目。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选拔资格。
报考者填报志愿应注意:①南平市生源中,应届毕业生按生源地报名,往届毕业生可按原籍地、生源地或家庭基层居住地(含家庭居住地、就业创业地)报名;②外省市生源可自主选择一个县(市、区)报名;③报考者可在备注栏中说明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到其他县(市、区),未备注填写“服从调剂”的,视为不服从调剂;④报考者应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人民币80元的报名费,即通过指定的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报考者应在报名前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3)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5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实施。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5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其选拔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待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网络银行将自动退还报名费。
所有报考者应于2018年3月27日—3月31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也不能退还报名费。
2.统一组织考试。报考“从应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往届返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中选拔” (单位代码101-110)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4月1日(星期日)上午参加笔试,考试时间:9:00-11:30,考试科目为《服务基层综合知识测试》,考试范围包括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行政职业能力、党建知识、南平市情和写作能力,采取主客观题相结合的方式。考场分别设置在福州市、南平市,报考者可选择其中一个考场参加考试。具体考点将在报考者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此外,报考“从已报名申请并参加2018年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人员中选拔”(单位代码001-010)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本人参加2018年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按附件5的格式发送至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邮箱:np8823008@163.com,由南平市委组织部组织做好成绩查验工作。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选拔资格。
3.确定考核人选。在南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确定的笔试合格线上,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分别按两类岗位选拔计划数不超过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两类岗位的考核人选名单,于2018年4月中旬在福建考试报名网公布。
(1)报考“从已报名申请并参加2018年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人员中选拔”的,按该岗位的计划选拔数和省上统一组织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划定笔试合格线。
(2)报考“从应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往届返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中选拔”的,按该岗位的计划选拔数和我市统一组织的《服务基层综合知识测试》科目成绩划定笔试合格线。
4.组织考核。4月下旬起,由南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考核组,到2018年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或往届毕业生所在乡镇(街道)、单位,对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核,期间应对报考者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省委组织部已组织考核的2018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考核人选,直接采用省委组织部考核结果,无须再组织考核。
5.提出拟选拔初步人选。在深入考核的基础上,5月下旬,由南平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需要,研究提出拟选拔初步人选。
6.组织体检。6月上旬,由南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拟选拔的初步人选进行体检(具体时间、有关要求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参检人须准备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使用),体检费由参检人缴交。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选拔资格。
7.选拔初步人选公示。从6月上旬起,在南平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nprs.gov.cn)对拟选拔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内可以向南平市委组织部反映问题。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适宜选拔的,予以取消选拔资格。
8.确定选拔人选。6月中旬,经体检和公示后,由南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确定选拔人选。
9.分配派遣。
(1)从6月中旬起,由市、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共同做好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人选的岗位安排。岗位安排原则为:①原籍地、生源地、家庭基层居住地优先考虑或就近安排;②统筹考虑个人专业、专长和农村(社区、重点非公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党建工作的实际需要;③适当照顾女生和外省市生源人员。
(2)6月下旬,南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研究确定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人选的分配方案后,印发聘用通知,办理选拔人选的派遣手续。由市、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人选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另行通知),开展初任培训。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岗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岗位的,取消其选拔资格。
(3)基层党群工作者到岗后,需于2018年7月31日前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2018年南平市基层党群工作者聘用合同》。对解除聘用合同者,从次月起,停发其生活补贴。若试用期6个月内本人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还应全额退还安置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的,应予解聘,并根据其专业能力特点和个人意愿,推荐参加就业培训。
(4)基层党群工作者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按干部档案单列管理。
10.有关待遇。基层党群工作者在前2年聘用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所在县(市、区)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补贴收入水平执行;同时比照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统一办理基本养老(按企业标准)、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以及年缴130元的出行意外综合保险,并发放一次性到岗安置费3000元。担任村(社区)“两委”或“六大员”的,同时享受相应职务的报酬待遇。
三、注意事项
1. 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政策详见南委办〔2018〕11号文件(已在南平市人才网发布,网址:http://www.nprc.com.cn)。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的有关问题由南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并在微信公众号(南平市基层党群工作者)上发布。
2.报考者应认真对照选拔条件,确认符合条件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其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交的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等不实的,取消其选拔资格。
3. 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以申请免交考务费用,其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及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手续。
4. 本次选拔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5. 2018年南平市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在福建省考试报名网以及微信公众号(南平市基层党群工作者)上及时发布。为便于工作沟通联络,报考者可咨询所报考的市、县委组织部、人社局。
(1)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联系电话:0599-8823008,南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和开发科联系电话:0599-8831137。
(2)各县(市、区)联系电话如下:
延平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99-6161155,延平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99-6161217。
建阳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99-5822306,建阳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99-5811665。
邵武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99-6320365,邵武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99-6329507。
武夷山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99-5306882,武夷山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99-5302560。
建瓯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99-3850796,建瓯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99-3721139。
顺昌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99-7822955,顺昌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99-7830697。
浦城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99-2822775,浦城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99-2822159。
光泽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99-7951596,光泽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99-7926620。
松溪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99-2328278,松溪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99-2320579。
政和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99-3338826,政和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99-605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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