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教育系学生宿舍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20 00:00:00 浏览: 来源:
为了充分体现“文明、卫生、有序、活泼”的宿舍文化气氛,进一步加强我系对学生宿舍的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与监督体制。在系领导和辅导员的领导监督下,在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方针的原则下,我系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承诺书》,及《学生手册》中关于宿舍管理的其他规定。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我系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我系提出,不准起哄,散播谣言。
3、必须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学生宿舍除校方同意使用的电器外,不得使用电磁炉、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等高功率或危险性的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严禁私接电线。违反本规定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必须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卫生,房间内不得张贴不文明健康的装饰;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如有再犯给予警告处分。
5、禁止在宿舍内叫外卖、推销、开小卖部或在张贴和发放宣传单,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如有再犯给予警告处分。
6、任何时候不得喧闹起哄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并禁止在宿舍区内打架、斗殴、谩骂、酗酒、聚众哄闹,违反本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7、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房间内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等明火照明;严禁使用液化气瓶,严禁燃放鞭炮、烟花和在走廊内烧东西。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如有再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8、离开房间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及房门钥匙,不准将房门钥匙交给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门锁,发现问题应及时到楼管处登记。
9、住宿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对宿舍区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10、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宿舍就寝,不准擅自换宿舍。
1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好宿舍成员表签到。晚上11点前,必需回到宿舍,不得随便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向辅导员请假,晚归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2、男女同学一律不得互相串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住楼辅导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上报给相关辅导员。
13、未经我系同意,不准在房间内留宿非本房间人员,并严禁留异性人员住宿。违反本规定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4、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制品进入学生宿舍。
15、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鞋子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
16、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如有再犯给予警告处分。
17、严禁在走廊里堆放垃圾、晾晒衣物、堆放鞋子、存放物品等,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如有再犯给予警告处分。
18、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如有再犯给予警告处分。
以上各条款请住宿者严格遵守。 在宿舍管理过程中,对于违反以上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者,如果有明确错误的同学,该同学要写检讨并受处分;如果没有明确错误者,全宿舍一起写检讨并受处分。受处分者将被取消当学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及团员推优、党员发展资格,所受处分将被记入学年思想品德评定表。
希望各位老师与同学们在日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各种相关规定与技能,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宿舍管理,把学生宿舍当作自己的家,把维护学生宿舍的稳定和谐当成自己的职责,把建设营造安定和谐的宿舍当作自己的任务。相信我们的宿舍会更加的整洁、温馨、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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